遺產繼承必須要到開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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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遺產繼承必須要到開户行嗎?

遺產繼承必須要到開户行嗎?

這個不需要到開户行。只要有相關證明在哪裏都可以。在附近的小支行都可以辦理。但要帶着能證明的手續才行。需要遺產繼承公證書和其他相關户口身份證等,存款可以到異地進行支取,定期存款在外地可以支取,用户進行異地卡內人民幣定期類存款通zhi存通兑業務時,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續費用。

1、根據國務院頒佈的<儲蓄業務管理條例>,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存人為證明自己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營業機構所在地公證處申請辦理繼存權證明書,營業機構憑以辦理過户或支取手續.根據你述説情況,你朋友可持公證書及個人身份證件到當地開户行辦理過户或支取手續.儲蓄存款的所有權發生爭議,涉及辦理過户或支付手續,應慎重處理。

2、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以辦理過户或支付手續。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由人民法院判處。儲蓄機構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户或支付手續。

3、持卡人死亡,可以在異地户口所在地開具遺產公證書,帶繼承人有效身份證和户口簿,死亡證明,遺產繼承公證書在銀行卡開户營業廳網點,就可以辦理銀行卡取款。

二、銀行存款遺產繼承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存款繼承

1、繼承公證 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書,需提供的材料參見前面房產繼承的繼承公證。

2、憑繼承權公證書到儲蓄機構辦理存款過户或支付手續。

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三、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身份證、户口簿(註銷户口)等;

(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如果遺產在香港的,須提供香港遺產税署出具的遺產清單;

(3)繼承人的身份證、户口簿、結婚證;

(4)親屬關係證明;

(5)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7、繼承公證除了提交一般財產繼承的材料外,由於股權繼承的特殊性,還應提交下列證明材料,出資證明,股東名冊,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的公司章程,公司資產的評估報告。

綜上所述,存款人死亡後,帶繼承人身份證,死亡證明,遺產繼承公證書,到銀行卡開户網點,可以辦理銀行卡取款,繼承人不能辦理公證的,需要提供經過公證的委託書,繼承人放棄遺產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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