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法院執行撫養費一般是多少錢?

來源:法律科普站 9.72K

申請法院執行撫養費一般是多少錢?

一、申請法院執行撫養費一般是多少錢?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拒不支付,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的費用不應當在撫養費中產生。

執行費用是執行案件中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費用。按照《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規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應當交納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申請執行等費用按下列標準交納:

(1)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趄過1一5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0.1%交納。

(2)申請訴保全措施。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千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3)海事海商案件。申請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納1一5千元;申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500元;申請留置貨物、燃料的,每件交納500元;申請船東責任限制的,按申請限制數額的0.1%交納,但最低不少於500元。申請執行等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預交。訴訟完結後,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由被申請人負擔。申請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海事海商案件中申請扣押船舶,申請留置貨物、燃料的申請費,由敗訴方負擔。申請船東責任限制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的費用一般是被執行人交,申請方如果自願也可以。

二、如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撫養費?

(一)申請執行的法院。仲裁法規定:對已生效的仲裁裁決,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因此,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出申請。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是: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有兩種:

1、被執行人住所地和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2、經我國涉外仲裁機構裁決後,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時,對方當事人可以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在此,所説的申請執行的法院一般是被執行人住所地和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二)申請的形式。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時,應當提交申請執行書,書寫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執行人員記入筆錄。提出書面申請執行或者口頭申請執行的,應當説明申請執行的事實和理由,並附作為執行根據的仲裁裁決書。

(三)申請執行的期限。申請執行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無正當理由逾期提出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執行。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期限,依提出申請執行的主體不同而不同。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申請執行的期限是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組織的,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六個月。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綜上所述,是夫妻雙方離婚之後,但是父母仍然對孩子有撫養保護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父母應該按照自己的實,每月給予孩子一定的撫養費,如果是拒不給予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