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變更撫養權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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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變更撫養權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中有明確規定,在夫妻離婚的時候需要同時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權作出處理,即由父親或者母親實際取得孩子的撫養權。但在離婚之後,隨着客觀情形發生了變化,其實也是可以變更撫養權的。那通常離婚後孩子變更撫養權的情形有哪些?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進行詳細解答。

一、離婚後孩子變更撫養權的情形有哪些

司法實踐中,撫養權一旦確實後,想要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是相當困難的,除非出現了法定情形。所以,如何變更撫養權成了想要變更孩子撫養權一方的迫切需要解決的難題。在這裏,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對於可以變更的法定情形,一共規定了四種情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如何變更撫養權?”的問題,而是必須要變更孩子撫養權問題。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有的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不是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為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為了達到報復的目的。目的一旦達到,就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有的還甚至對孩子打罵虐待。

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變更撫養權?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的。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

父母離婚時,對於十週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十週歲,過了幾年,超過十週歲後,如果孩子明確表示願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社會現實是複雜的也是在不斷髮展的,對於那些制定司法解釋時考慮不到的問題,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在這裏,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該變離婚孩子撫養權。

二、如何變更孩子撫養權

如果想要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首先可以先跟另一方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利,如果你的情況是屬於可以判決孩子撫養權變更的情況法院就會判你撫養小孩的。

即協議變更與訴訟變更,如果當事人之間無法協商一致對孩子撫養權進行變更的話,此時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但也要符合規定的情形,並且有證據加以證明的,最終才有可能順利變更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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