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一個月沒給撫養費會被判刑嗎
一、男方有一個月沒給撫養費會被判刑嗎?
不會,因撫養費不給,坐牢的可能性不大。
1、因為撫養費不給,可以向法院起訴。
2、勝訴之後,如果給付義務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給付義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在強制執行過程中,拒不申請財產狀況的、不執行法院判決的,會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情節嚴重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律規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減免撫養費?
相對應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過原定數額的撫養費,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父母,在具備以下情形時,亦可以要求減少或免除支付撫養費:
(1)由於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監改造,無力給付的;
(3)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願意負擔繼子女的生活費或者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適當減少或者免除。負擔繼子女的生活費或者教育費,不是繼父或者繼母的法定義務,如果繼父或者繼母不願意負擔,生父或者生母還應當繼續承擔撫養費。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要求增加還是減少撫養費,在增加或減少撫養費的特殊情形消失時,對於增加撫養費的,可以要求恢復按原定數額支付;對於減少或免除撫養費的,應當恢復給付。
三、撫養費的給付期限有多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解釋(一)》的規定,父母撫養孩子的義務截止到孩子18週歲。對於孩子上大學期間的費用,父母已無法定支付的義務。同時,最高院的司法解釋還明確指出,孩子超過18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費義務的情況,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觀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對於非因以上的情況,父母沒有繼續履行撫養的義務。
每個人只有先照顧好自己的情況下才有能力去承擔其他的社會責任的,如果當事人已經瀕臨破產,自己都沒有任何經濟來源了的話,也就談不上再給孩子支付撫養費了,所以説,對方只不過是拖欠了一個月的撫養費而已,性質還沒有嚴重到已經犯罪了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