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 是否需要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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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否需要返還?

一、彩禮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彩禮通常情況下是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彩禮帶有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贈予性質,接受彩禮本身就藴涵着對方答應結婚。雙方締結婚姻關係,目的達到,這種贈與行為就有效存在,彩禮歸受贈人所有。彩禮屬於女方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彩禮是否需要返還?

需要返還的情形: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不需要返還的情形:

如果與配偶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如果已經共同生活的,一般是不用返還婚前給付的,不過如果對方能證明婚前給付導致他們生活困難的,需要酌情返還。但是也有不返還彩禮的相關情形:1、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3、男女雙方未辦理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男女雙方同居生活雖然沒有辦理登記手續,但是雙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家庭。4、男女雙方未辦理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禮已經在共同生活中花費掉,其權利的客體已經不存在,屬於返還不能;另一方面彩禮用於共同生活,事實上已經與“夫妻”共同財產相混同,也不應當返還。5、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


我是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民商二部主任律師懷向陽,專注婚姻家事領域,以上內容是有關《彩禮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否需要返還?》的介紹,如您還有問題或者需要法律服務,可以聯繫我或者與我面談,我都將會為您詳細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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