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的停車位能夠對外出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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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區的停車位能夠對外出售嗎

小區的停車位能夠對外出售嗎?

要明確住宅小區停車位的法律性質。住宅小區的停車位一般來説,依當時規劃和批准,是供小區內全體業主停車之用的,自然是住宅小區的公共配套設施之一,也是整個建築物的公共使用部分。因而,住宅小區內部的停車位不能脱離小區住宅房屋而單獨買賣。

住宅小區停車位的權屬,依法有如下兩種情況:

一是地下或地上專用停車位,開發時規劃為停車場地並符合產權登記技術規範的,且建設費用未列入開發成本和分攤面積出售給購房人,那麼停車位的所有權應當屬於開發商所有。

二是住宅小區的地上或地下停車位及用於臨時停車的過道等,如果建設費已經列入開發成本或分攤面積之中,也就是開發商已從售樓款中收回了停車位的建設費用,那麼,停車位的所有權就應當屬於全體業主,其租金收入應歸全體業主分配。

第一種情況車位的所有權和收益權均屬於產權人,尚未出售的停車位收益應屬於開發公司。

第二種情況中,由於停車位權益歸全體業主共同共有,開發公司無權擅自出售停車位的長期使用權。停車位的收益,應由物管公司收取並用於補充維修基金、物管等費用,以表明其業主羣體的共同共有性質。

建築物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根據相關的規定,住宅小區的停車位應該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如果停車位已經列入業主分攤面積中或計入開發商開發成本的,其應該歸屬於小區業主所有;否則應該歸屬於開發商所有,但是小區內部的停車位不能脱離小區住户對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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