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佔他人土地應受到什麼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W
非法侵佔他人土地應受到什麼處罰
律師解析:依據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強佔他人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造成損失的給予相應的賠償。
非法佔有土地的行為認定:
(一)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
(二)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
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
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准的數量佔用土地,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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