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沒有立案要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7W

公安機關對報案人的報案,經審查不符合立案條件而不予立案的,應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控告人對複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後七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核。
如果公安機關不立案,還可以向檢察院提出,要求檢察院進行立案監督。檢察院認為應當立案的,檢察院有權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收到檢察院通知後十五日以內立案,並將立案決定書抄送人民檢察院。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説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報警沒有立案要怎麼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