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購方式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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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收購是企業併購的方式之一,另外一種方式是企業兼併。其方式的執行都應遵循企業雙方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其中企業收購又可以分為資產收購和股權收購,那麼,具體的企業收購方式又是怎樣的呢?下面請跟隨本站的小編閲讀以下文章進行了解,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企業收購方式包括哪些

(一)公開收購

它是指要約人以高於某公司股票的當前市價,向該公司所有的股東發出買入全部或一定比例股票的要約,該要約人可以是該公司原有的股東,也可以是其他公司法人(自然人)。在公開收購中,“公開出價”是一個至為關鍵的因素,對於收購公司來説在其正式公開收購要約後,只能以該要約作為購買該股票的價格,而不得在此要約有效期間內,另在公開市場上或通過私下協商的方式,購買任何其他股票。所以,要約公佈之前的保密工作也是至為重要的。

(二)槓桿收購

又稱融資收購,是指透過目標公司的大量舉債來向股東購買公司股權的收購方式,所謂“槓桿”,是指公司通過借進資本或發行優先股而取得的金融資產。由於債權人並不要求參與日後的經營利潤,只要求固定的利息和本金的償還,且公司支付債務利息又無需計入公司應税收入之中,因此,那些意圖通過買賣公司股權來獲利的收購者,自然願意選擇舉債高的融資方式,以期達到所謂的槓桿效果。其本質上是一種投機活動,它不僅是股權的轉移,而且將對目標公司的資本結構產生巨大的影響,使目標公司由一家低負債比率的公司變成一家高負債比率的公司,公司的信用級別也將隨之降低。

(三)協議收購

是指投資者在證券市場之外與目標公司的股東就轉讓股份的數量、價格等達成一致,從而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的行為。該形式適用於對國家股和法人股的收購,是我國資本市場發育尚不成熟條件下一種獨特的收購方式。其優點在於對承受能力有限的二級市場來説,協議收購帶來的衝擊和影響較小,但其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由於在信息公開、機會均等、交易公正等方面皆有很大的侷限性,不利於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管、不利於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以上便是本站的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從以上信息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企業收購主要有三種方式,這三種收購方式各有優點和缺點,具體應該怎樣選擇才有利於企業利益最大化,這還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作出判斷。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諮詢本站網站的在線律師,我們會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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