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分紅利需要的流程是什麼?
一、股東分紅利需要的流程是什麼?
分紅的程序如下:
1、董事會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2、股東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針對分紅的限制如下:
1、須為税後利潤,即繳納企業所得税後的利潤;
2、應當先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積金;
3、以前年度有虧損且以前的公積金不足以彌補的,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後,再提取當年公積金,然後分配當年利潤;
4、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此外,經股東會決議,也可以在分紅前從税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有限公司股票分紅的規定限於《公司法》。依照《公司法》的規定,
二、公司股東分紅有哪些形式?
1、以上市公司當年利潤派發現金;
2、以公司當年利潤派發新股;
3、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
從法律層次上説,股東的分紅權是一種自益權,是基於投資者作為股東個體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東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尋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開股東會或修改分配預案或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的利益。理論上股東的分紅權是股東的一種固有權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機關予以剝奪或限制,但實際上,由於股東權是體現為一種請求權,它的實現是有條件的:
三、股東分紅應滿足的條件有什麼?
(一)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
1公司當年有利潤;
2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
3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二)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
1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
2公司在最近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
3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三)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1-3條件外,還要:
1公司在最近三年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2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50%;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現金分配方案或2/3紅股分配方案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每一家公司在成立的時候開始,就是為往更好的發展方向去。有些人認為公司更好的發展就是公司的利潤越來越高,這就是一家公司發展的好處。其實不是這樣的,公司利潤高了,年底分紅也高了,但是企業和個人需要繳納的税務也就越來越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