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的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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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的要件有哪些?

房屋買賣合同的要件就是房產買賣合同的必備條款。那麼,房屋買賣合同的要件有哪些?在房產買賣中,需要簽訂的必備條款有哪些?房屋買賣合同中,變更購房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房屋買賣合同的要件

1、有關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購房者在簽訂購買現房時合同時在此條款中要求寫明建築面積,及建築面積中含共用面積的組成部分及具體平米數,使用面積平米數,建築面積與使用面積的比例;購買預售房還要注意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問題。

2、關於價格、收費、付款數額的條款。價格條款應比較明確,應有細項約束髮展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額等。

3、關於不可抗拒力。房產銷售合同有關違約責任的條款一般都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至逾期交房,不承擔責任。

4、有關房屋質量的條款。購房者在籤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卧室、廚房、衞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傢俱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質量要求都應涉及到。合同中還可以規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保持期等。

5、售後物業管理的條款。這是購房人在籤合同時容易忽略的內容。

變更購房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購房合同是雙方自願簽訂的,對雙方當事人都有嚴格的法律約束力,除雙方約定和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隨意變更購房合同,保證穩定的交易秩序。如果變更一般要經雙方同意,單方變更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

一般電子合同備案後,買賣雙方均無法自行變更已經備案的合同。如確屬需要增減共有人等正當理由的,由買賣雙方持變更備案合同書面申請、有效身份資格證明、原打印合同等,向房屋所在區的商品房銷售網上管理承辦機構辦理變更備案合同手續,然後憑購房者設置的合同打開方式,由承辦機構直接通過商品房銷售網上管理操作系統對備案合同進行變更。變更後的電子合同,必須重新打印並簽名蓋章,重新打印後的合同共有人名稱與防偽代碼有變、合同編號與日期不變;合同變更後,原打印合同同時予以作廢並由承辦機構收存。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房屋買賣合同的要件的內容。實踐中,因為房產買賣合同導致的糾紛很多,大多是由於買賣合同的問題。那麼,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弄清楚合同的要件,避免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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