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醫患糾紛委員會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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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瀋陽市醫患糾紛委員會地址

瀋陽市醫患糾紛委員會在哪裏?

瀋陽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地址:崇山東路19號

二、醫患糾紛的防範和處理

(一)防範:總的來講醫方在平時要抓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

1、強化安全意識、風險意識和防範意識;

2、提高醫務人員技術水平,增強業務素質;

3、健全技術規範和工作制度,並認真實施;

4、建立科學的質量管理體系,加強質控;

5、嚴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這裏特別要注意的是:

1、病人的知情權問題,要謹記病人有知情的權利,醫師(方)有告知的義務

醫師告知時的注意事項:

a、有全面告知診治信息和治療風險;

b、有通俗的語言告知;

c、告知的內容必須真實;

d、重要告知要用書面形式。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對醫方的告知義務作了具體規定,要從嚴把握。

2、病人的同意權問題。病人有一定的自主權;病人對手術、特殊檢查和治療、實驗性臨牀醫療有同意權。

同意權的三種處理形式:

a、病人同意,並取得家屬或關係人簽字;

b、無法取得病人同意,家屬或關係人簽字;

c、無法以上同意,由醫院負責人批准實施。

3、病人名譽權和肖像權問題。侵權責任法第六十二條作了規定。醫院及其醫務人員擅自公開病人“隱私”病情,可以構成侵害病人名譽權;醫院向病人或其家屬通報病情,不構成侵害病人名譽權;因宣傳需要使用內容肖像的,應當取得病人同意。

4、重視病歷的證據作用(醫療訴訟證據)。

主要分類包括:

a、病歷;

b、檢查報告;

c、有關記錄;

d、影像資料;

e、有關實物;

f、同意書;

g、重要告知記錄。

(二)處理:醫患糾紛發生後,醫方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及時報告衞生主管行政部門;現場證據的保管,包括病歷、實物的封存等,特別是屍體的保存和告知屍檢的義務。屍檢是判斷死因的重要科學手段。我們在審理幾起醫療糾紛案件時,就是因為屍檢環節出現問題,導致醫療鑑定無法進行,死因無法查清,只有依據證據規則進行責任分擔。

三、醫患糾紛的原因

醫療糾紛通常是由醫療過錯或患者單方面不滿引起的。醫療過錯是指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等醫療活動中的過錯。這些過錯往往導致病人的不滿意或造成對病人的傷害,從而引起醫療糾紛。除了由於醫療過錯引起的醫療糾紛外,有時,醫方在醫療活動中並沒有任何疏忽和失誤,僅僅是由於患者單方面的不滿意,也會引起糾紛。這類糾紛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醫學知識,對正確的醫療處理、疾病的自然轉歸和難以避免的併發症以及醫療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於患者的毫無道理的責難而引起的。亦有人稱之為醫療侵權糾紛,即醫療服務的提供者與接受者之間對醫療行為及其後果是否侵權及侵權責任的爭議。醫療糾紛包括醫療事故糾紛和其他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糾紛指醫患雙方就具體醫療事件是否構成事故、應否賠償、怎樣賠償產生的糾紛。其他醫療糾紛包括經過醫療事故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糾紛、不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的醫療糾紛、醫學會不予鑑定的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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