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醫療責任認定的方式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9W

醫療責任認定的方式有:
首次鑑定工作由設區的市級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級地方醫學會組織專家鑑定組進行;
再次鑑定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組織進行;對疑難、複雜並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省級衞生行政部門可以商請中華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但一般情況下,再次鑑定就是最終鑑定。

進行醫療責任認定的方式是什麼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全文 第三條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分為首次鑑定和再次鑑定。設區的市級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級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專家鑑定組進行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醫療事故爭議的再次鑑定工作。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以下簡稱醫學會)可以設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組織和日常工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