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地高空墜物的責任怎麼劃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6W
建築施工地高空墜物的責任怎麼劃分
律師解析:從建築物拋出或墜落的物體造成他人人身傷害的,由侵權人來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侵權人尚不明確,則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除非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
另外,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若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