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誹謗罪民事起訴書格式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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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誹謗罪民事起訴書格式怎麼樣的?

一、侮辱罪誹謗罪民事起訴書格式怎麼樣的?

(一)原告人和被告人基本情況

1、原告人:寫明自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住址,如果原告不只一個人,應逐個按以上要求寫明

2、被告人:內容同原告相同

(二)請求事項

主要寫明所控被告人行為罪名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請求,如“被告人犯虐待罪,請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事實和理由

1、事實:寫明被告人犯罪行為的具體事實,包括犯罪的時間、地點、動機、目的、方式、手段、行為過程和造成的犯罪後果。

2、理由部分:根據案件的事實和法律規定,對被告人侵害行為進行分析,指明犯罪的性質和罪名,以及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

(四)附項

寫明“本狀副本幾份、物證幾件、書證幾件”

二、侮辱罪和誹謗罪有什麼區別?

(一)、侮辱罪和誹謗罪的概念:

1、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2、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一些虛構的事實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侮辱罪和誹謗罪客觀方面表現不同:

1、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

2、誹謗罪: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3、注意:侮辱罪和誹謗罪針對的對象是特定的個人。

(三)、侮辱罪和誹謗罪犯罪手段是不同的:

1、前者是公然進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

2、後者只能以言語、文字方式來進行的;

3、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實的過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為,情節就夠了;

4、後者必須有捏造他人事實,並公開擴散兩個行為。

(四)、侮辱罪和誹謗罪主觀方面:

1、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2、行為人是出於故意,並具有貶低、破壞他人人格、名譽的目的;

3、認定:要劃清罪與非罪的界限;

4、要把侮辱罪和誹謗罪和一般的侮辱、誹謗區別開來;

綜合上面所説的,侮辱罪誹謗罪兩種都是屬於自訴案件,一般只有親自向法院起訴才能進行立案處理,一般在寫起訴狀時就需要把起訴的請求事項,以及還有起訴的相關事實與理由註明清楚,這樣才能保障到法院可以受理自己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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