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對方輕傷要求賠償30萬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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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架對方輕傷要求賠償30萬合理嗎?

打架對方輕傷要求賠償30萬合理嗎

打架造成他人輕傷,具體賠償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只要是對他人造成人身侵害,應該賠償受害者醫療費護理費和交通費。需要賠償多少錢就是多少錢,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情況來確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打架對方輕傷的處罰

普通打架鬥毆,按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治安處罰。如罰款,拘留等。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後果,則按故意傷害罪論處。具體量刑參看刑法的規定。如果是羣毆,造成的後果由主要參與者和造成嚴重後果的人負責;如果是個人的鬥毆行為,造成輕傷是要按故意傷害罪論處的,輕傷的話,應當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 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 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 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 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打架鬥毆是一個非常嚴重的行為,對社會治安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很有可能會被追究相關的刑事責任。至於對於受害人的賠償,由事故挑起方來進行賠償。需要承擔起所有的相關醫療費用以及後續康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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