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入户代辦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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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入户代辦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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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現在很多在外工作的年輕人來説,長年背井離鄉,在外奔波,在一個地方工作久了,就會決定紮根在一個城市,那麼就會牽涉到户口遷移的問題,户口遷移的話一般在什麼時候可以辦理,能不能找人幫忙代辦,那麼以成都為例,成都入户代辦怎麼辦理?

一、辦理公民遷入(準遷)户口手續:

第一步,應分清不同類型分別準備所列不同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户口準遷手續。

第二步,當事人可持《户口準遷證》(第二聯)和被遷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户口遷移證》;

第三步,當事人持户口準遷證(第三聯)和《户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

1、“三投靠”人員

“三投靠”人員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員。“三投靠”人員須憑以下手續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户口準遷手續。

夫妻相互投靠的,須憑《結婚證》、投靠方的户籍證明及被投靠方的單位接收證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須憑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證明、子女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相關父母、子女之間關係的證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須憑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證明,父母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子女的出生證明材料。上述三項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直接發給《户口準遷證》。

2、工作調動人員

幹部、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遷移户口的,可憑組織、人事、勞動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通知和遷入單位的户口接收證明,到遷入單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發給《户口準遷證》。

3、購買房屋並具備穩定生活來源的人員

凡在市區購買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擁有房產同時具備穩定性生活來源,要求遷移户口的,憑《房產證》,遷移人員的户籍證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區同意接收入户的證明材料以及生活來源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單位核章的工資單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調查核實後,經分局審核,報市局户政科審批後發給《户口準遷證》。 如何辦理公民遷出户口手續? 按下列辦理公民遷出户口手續:

1、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新生

被大、中專學校錄取的新生,要求遷出户口的,可持學校《錄取通知書》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户口遷移證》。

2、投靠、調動等原因要求遷出户口的人員

因投靠、工作調動、購房等情況要求遷出户口的,應憑遷入地公安機關開出的《户口準遷證》,同時攜帶遷出人的《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户口遷移證》。

對於沒有時間親自辦理的,並且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可以請讓人或者代辦機構代為辦理的。

二、成都入户代辦過程

對於沒有時間親自辦理的,並且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可以請讓人或者代辦機構代為辦理的

1、當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託書、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證、户口”準遷證“、錄取通知書(遷學入户)、房屋產權登記證、購房合同、原始收據(購房入户)等證件及資料;

2、由户主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及上述證件及資料,去當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同意户口遷出的證明;

3、再去户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書面申請遷出户口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領取户口遷移證;

4、當事人再帶上上述資料及證件,去户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入户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的規定: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户主持遷移證件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對於沒有時間的自己去辦理户口遷移手續的人來説,可以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找專門的代辦機構來辦理成都入户代辦手續。辦理時需要準備好委託書户口本等證件。户口代辦雖然説可以方便辦事和處理,但是也是有一點的風險隱患在,建議的話如果需要入户的,還是自己抽時間去辦理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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