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户口卡丟失證明怎麼補辦?
一、集體户口卡丟失證明怎麼補辦?
補辦集體户口本大概可分為3個步驟,具體如下:
1、集體户口本一旦丟失,本人應該及時向單位報告。單位的户口管理員會到單位轄區派出所補辦,是不用職工本人處理的。
2、本市居民因種種原因遺失居民户口簿需要辦理補領的,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證及提出補領書面申請,如户主因特殊原因無法本人辦理的,需提供户主委託書及相關證明。
3、由户主本人(或委託人)持所需證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户政業務的派出所)提出補領申請。經批准後領取。
二、居民遷移户口的流程有什麼?
户口遷移流程: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户籍證明;
第五步:持户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户政科申請遷入;
第六步:户政科簽發《準遷證》;
第七步:持《準遷證》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第八步;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户。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户口遷移注意事項:
1、擬將户口遷移至我市的各類人員,落户時均須具備與申請事由相符合的條件。
2、配偶系現役軍人的申請落户人員,均按隨軍家屬落户政策辦理。
3、配偶系我市常住户口的申請落户人員,均應在其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4、隨遷落户的未婚子女不含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已育有子女的。
5、經批准落户的各類引進人才,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允許將户口空掛在單位或單位註冊地所在派出所的集體户口上。
居民遷移户口時,首先要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得遷入地派出所的同意,向現居住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得到其出具的户籍證明。攜帶好上述的相關材料及結婚證,到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户政科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