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準生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一、福建省準生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準生證辦理時間:
懷孕前或懷孕後三個月內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
準生證辦理地點:
在女方户口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辦理。
1、雙方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夫妻雙方初婚、初育、未領養、單位/居委會證明,併到户口所在地鎮級(街道)計生辦確認蓋章。
2、女方到指定地點去檢查,開懷孕化驗單或診斷證明。
3、雙方1寸免冠照片1張。
4、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到女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領取《生育服務證》。
5、填寫夫妻雙方基本情況後,由雙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蓋章。
6、由女方户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並對《生育服務證》統一登記、編號、加蓋公章後,交由當事人保存。
7、對於想要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按照辦理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程序申報,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後報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發給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同時收回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
二、準生證辦理要求是什麼?
男女雙方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原件到村/居委會領兩張第一胎生育登記表
準備“申請”。夫妻雙方準備好各自的“婚姻狀況證明”。
拿女方的“婚姻狀況證明”在户口所在地加蓋計劃生育章(需要三級證明:村/居委會章;鎮/街道辦事處計
流動人口可就地辦理準生證劃生育章;縣/區計生委章)。
需要女方户口本和結婚證原件。
拿“申請”及男方的“婚姻狀況證明”去男方檔案所在地蓋章。
需要女方婚育狀況證明、男方存檔證明和結婚證
去男方所在的計生辦領取準生證(需蓋三個章)。
需要女方三級婚育狀況證明、男方婚育狀況證明、申請表、男女雙方户口本原件和複印件(户主和本人那頁共兩頁,複印在一張紙上)、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生育服務證》即準生證。
男方拿領取的準生證去檔案所在地蓋章。
需要女方三級婚育狀況證明、存檔證明、結婚證原件
女方拿領取的準生證去户口所在地街道蓋章。
需要男女雙方户口本、男方婚育狀況證明、結婚證原件。
去男方所在的計生辦蓋章。
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可能很多人對於準生證的辦理並不是特別的清楚,主要還是因為從來沒有辦理過這些流程。一般情況下,準生證是需要由夫妻雙方當事人準備好身份方面的材料,然後到當地的計生部門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