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無償使用車輛合同範本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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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無償使用車輛合同範本內容是什麼

公司無償使用車輛合同範本內容是什麼?

1、使用方和租賃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稱、住所、基本信息,租賃方的基本信息。

2、無償使用的期限,使用的開始時間和截止時間。

3、無償使用的車輛基本信息,包括車的品牌、型號、顏色、尺寸等。車輛無償使用協議個人對個人

4、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使用方權利。在無償使用期間不支付任何租賃費用,使用方應保證車輛的安全。如發生車輛被偷竊,適用方應負責按車輛現價對租賃方進行賠償;如交通事故等,造成車輛或人員損失的,適用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使用方應負責報銷所有與車輛使用有關的保險費、過路費、汽油費、年檢費等與該車輛一切相關的費用。

(2)、租賃方權利。租賃時限過後,有權立即收回該車輛,使用方應無條件歸還,租賃期內只擁有該車輛的所有權,不擁有該車輛的使用權。車輛的使用由甲方統一調配,應無條件服從。租賃期內租賃方不再承擔任何與該車輛有關的一切相關費用。

5、違約需要承擔的責任。

二、無償合同的歸責原則

(一)、無償合同在實際違約損害賠償責任中,適用嚴格責任原則不符合損害賠償的宗旨。

損害賠償的基本宗旨,就是將損失歸咎於有過錯的一方當事人。如果不是這樣,在一般情況下,不論有無過錯,凡是有損失就予賠償,就使現代的賠償制度陷入了原始的加害原則的舊穴。因此,無償合同損害賠償除了要有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的事實外,還應當具備主觀要件,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的行為具有可歸責性,即要有過錯。將過錯作為無償合同損害賠償責任的依據,正是考慮到其自身的特殊性。

(二)、無償合同違約歸責原則採嚴格責任有違民法公平的基本原則。雖然違約責任是由合同義務轉化而來,本質上系出於當事人雙方約定,不是法律強加,法律確認合同具有拘束力,在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時追究其違約責任,是執行當事人的意願。但另一方面法律的價值就是滿足人們追求的目標,作為法律體系的一部分,合同法的價值有公平、自由、效率、安全等。合同法的自由價值集中體現為合同自由原則。其含義包括:當事人有決定是否訂立合同的自由;當事人有選擇合同當事人的自由;當事人有決定合同內容的自由;當事人有選擇合同形式的自由;當事人有通過約定變更、解除合同的自由,特別是決定合同內容的自由等等。

(三)、分則關於無償合同違約歸責原則的相關條文表明應採過錯責任。

公司無償使用車輛需要與租賃方簽訂使用合同,合同中的內容包含所使用車輛的基本信息,使用方的基本概況,租賃方需要寫清租賃前車輛是否是完好無損,公司在使用車輛時應當遵守交通規則,一旦出現違法行為,使用方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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