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怎麼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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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時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怎麼償還?

離婚時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怎麼償還?

離婚時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的,當然應該由欠債一方來償還。對於離婚時尚未到期的債務應當如何處理?

(一)在離婚分割財產時,發現有未到期的債務時,應根據債務的性質做出不同的處理。如果未到期的債務根據夫妻的約定是由一方負擔的,則為該方的個人債務,但是如果以此約定是為了逃避債務,那麼該約定會被認定為無效,該債務仍然為夫妻共同債務。

(二)未到期的債務是一方為個人目的揮霍而產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經過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產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而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則為該方的個人債務,由其獨自按約定的時間償還。

(三)未到期的債務是為了夫妻共同生活,撫養子女、贍養老人,以及為家庭成員治療疾病所產生的債務,則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

此外,夫妻雙方均同意放棄期限利益而提前清償債務的,則人民法院應當允許。如果夫妻有一方或雙方不同意提前清償的,則人民法院在徵得雙方同意後將這部分財產保留下來,到期限後再清償;或者平等分割債務,在到期限後由雙方各自清償其份額。

二、什麼是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負的債務,婚後與共同生活無關而產生的債務以及夫妻雙方約定為個人負擔的債務。具體來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負的債務。例外的是該債務是為了購置財物、修建房屋,而這些財物又在雙方結婚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義自行從事個體經營等,而且此經營的盈利沒有歸入夫妻共同財產,也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在此經營中所產生的債務,為從事經營者一方的個人債務。

(三)夫妻一方未經過對方的同意,擅自資助與夫妻雙方均沒有法定撫養或贍養義務的親朋好友而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與共同生活無關的為滿足個人私慾而揮霍享受所負的債務,比如一方因賭博、酗酒所欠的債務。

(五)雙方約定由一方所負擔的債務也為個人債務,但雙方故意約定以規避法律,損害國家、集體以及第三人利益的則約定無效,也就是説此債務仍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由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六)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夫妻個人債務與共同債務區別的目的在於,離婚時夫妻個人負責償還。對於到期的債務可以以欠債一方的個人財產的負責清償,未到期的債務則由其本人在到期時債務負責清償,與對方沒有任何關係。另外,法官在判決時也會考慮應付日後生活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則,例如夫妻一方在結婚前故意隱瞞自己的病情,欺騙對方以達到與對方結婚的目的,而結婚後因此病的治療所欠下的債務,則可以由法官判為由欺騙方承擔。

同時對於離婚時個人債務怎麼分割,也做了詳細説明!在法律實務中,夫妻共同財產不夠清償債務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達成協議,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經濟實力判決一方負擔或者雙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擔,這樣有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離婚財產分割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出現類似的問題時,當事人儘可能找律師協助解決,避免夫妻協議逃避債務,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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