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債的辦法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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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債的最好辦法是怎樣的

要債的辦法是怎樣的

有人欠錢不還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的。

1、催要欠款,最好採取法律手段,不要委託要帳公司。委託要帳公司利益是難以保障的。

2、對於到期欠債不還的,建議儘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3、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5、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6、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二、要債需要哪些證據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時間、地點、金額,並提供無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關於共同被告的相應證據,如列夫其另一方為共同被告,應提交婚姻關係證明;股東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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