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借條到公證處公證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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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寫借條到公證處公證如何做

寫借條到公證處公證如何做

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申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身份證、户口本、護照通行證、回鄉證等)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團法人登記證書)。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證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如監護人證明)。

3、需公證的文書(合同、章程、聲明書、畢業證書等)。

4、與公證事項有關財產所有權證明(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發票等)。

5、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

二、公證程序規則怎樣?

1、公證處依事實、法律、獨立辦理的公證事務。

2、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法律行為或事實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管轄。

3、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向公證處提出並提供相關的材料,如屬公證處業務範圍,公證處應受理。

4、公證承辦人通過詢問當事人,調取書證等方法對提供材料進行核實,審查,屬真實、合法、充分,應擬出審批報告,送領導審批。

5、公證處應及時辦理各類公證,從當事人提供材料齊全時起十天內辦結(不含寄送副本),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公證書由當事人到公證處領取。

6、公證當事人對公證處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絕公證,撤銷公證書不服的,在接到法定之日起十天內可向公證處本級司法行政機關複議。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在發生借貸或其他事務時,人們都會主動尋找正規公證處辦理公證,這樣可以有效避免無效合同的發生,及時制止欺詐行為,與此同時在公證處代理人的指導下可以完善各種合同材料等的合法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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