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 - 律師教你如何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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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錢是很常見的事情,有小的也有大的,相信大家都有過借錢或者借別人錢的經歷,特別是借錢的還是大爺,也有借錢不還的,要別人還錢還不好意思,而且有的朋友沒錢還,到時候還傷感情,那下面小編來告訴你怎麼要回錢!

借錢不還?律師教你如何要回

事實上,只要你開口要朋友把錢要回來,這事就很難辦。假如朋友不還,你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回來,會更加尷尬,肯定會傷人。我仔細思索,只能説有些比較“不傷和氣”的方法,在這裏毫無保留地教大家。

經常,朋友向你借錢,請勿使用現金。若用現金付款,事情就不明朗了。以前一個朋友遇到過這樣的情況,一位朋友不願還錢,而是覺得錢還清了,但當時雙方給的都是現金,這樣的情況真的是有理又説不清,但是現在手機網絡都很方便,轉賬也可備註“借款”二字,只要轉賬,且備註借款,借錢此事可由法院支持。

如果朋友主動給你寫借條,千萬不要讓他寫還款日期,大多數借錢的朋友都是有意識的,他們會主動給你在借條上寫上。利率多少,何時還錢,過期不還利息多少等。但這種借條實際上並不適用於朋友關係,因為這種借條是用於訴訟的。

那借條該怎麼寫呢?

訴訟時效為3年,自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算。也就是説,還款期限對方不還錢,就開始算起訴訟時效,如果3年內你都沒有找到對方要錢,那麼你就會失去勝訴的權利。所以如果有人找你借錢最好還是不要寫還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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