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利息限制我國是怎麼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W

其實生活當中絕大的事情都是付出跟回報肯定是成正比的,有些太容易輕易就得到的事物,最終肯定要讓自己付出較大的代價的。就比如説高利貸,在正常情況下很多人人認為高利貸認為違規的,可是現在高利貸也沒有杜絕證明還是有市場需求的。下面小編主要是帶大家來了解一下,高利貸利息限制我國是怎麼規定的?

高利貸利息限制我國是怎麼規定的

一、高利貸利息限制我國是怎麼規定的?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也就是説,高利貸的利率依個人交易而定,但是都超過了國家法定貸款利率的4倍,否則,不構成高利貸行為。

二、放高利貸是違法行為嗎?

高利貸是民間借貸的一種形式,《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也就是説,民間高利貸是發生在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以及自然人與單位之間的借貸利率超過了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的情況。高利貸本身屬於借貸雙方自願的行為,而且存在有利於資金使用、刺激經濟發展等特點,雖然國家層面出於利息管制的需要,對超過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的部分不予以保護,但並沒有將高利貸納入犯罪,因此也沒有影響高利貸的長期存在。

刑法中沒有關於高利貸的罪名,只是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貸的過程中有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民間借貸利息怎麼算?

民間借貸問題,是民間發生較多的糾紛之一。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計算民間借貸利息時要注意以下三點:

(一)沒有約定利息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二)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在這裏要注意,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也就是説當事人約定的利率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出現糾紛時利息要分兩種情況計算:

1、約定利率超過四倍,但當事人實際沒有按約定的利率支付,或者沒有支付利息,出現糾紛後,法院對超過四倍的利息不予支持,但四倍以內的部分法院是支持的。

2、約定利率超過四倍,當事人支付以後又起訴要求對超過四倍部分予以返還的,根據法律的規定,當事人雙方約定的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的,該部分合同條款無效,按無效合同的規定,因該無效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三)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複利。

由此可見,高利貸利息限制定的是四分利,如果當事人在合同當中約定的利息已經超出了同期銀行利息的四倍,其實上就是屬於高利貸了。不過小編相信當事人在借貸的過程當中就知道自己借的是高利貸,所以不要指望着到時候自己只償還對方合理的款數,放高利貸的這些人有的時候在催款的方式上是非常極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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