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大量收銀行卡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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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大量收銀行卡犯法嗎?
大量收銀行卡的行為是犯法的,情節嚴重的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四)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
二、非法出租銀行卡怎麼處罰?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
第五十九條 持卡人出租或轉借其信用卡及其賬户的,髮卡銀行應當責令其改正,並對其處以1000元人民幣以內的罰款(由髮卡銀行在申請表、領用合約等契約性文件中事先約定)。
三、銀行卡持卡人的義務有哪些?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
第五十四條 持卡人的義務:
(一)申請人應當向髮卡銀行提供真實的申請資料並按照發卡銀行規定向其提供符合條件的擔保。
(二)持卡人應當遵守髮卡銀行的章程及《領用合約》的有關條款。
(三)持卡人或保證人通訊地址、職業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書面通知髮卡銀行。
(四)持卡人不得以和商户發生糾紛為由拒絕支付所欠銀行款項。
把本人的銀行卡賣給別人的這種行為是很沒有法律常識的,銀行卡綁定的都是本人真實的身份信息,這樣做對持卡人自己也會造成很大的法律風險,正常情況下也不會大量去收買別人的銀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