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借條起訴多久能拿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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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錢借條起訴多久能拿到錢?

欠錢借條起訴多久能拿到錢?

1、如果當事人勝訴,債務人應當履行判決,當事人能拿到錢。如果確實存在借錢不還的情況,債務人應該向法院履行判決。不履行判決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下來了,那麼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2、如果當事人爭執不下的,可以申請調解,如果調解成功,當事人也能拿到錢,一般數額會低於或等於借款數額。如果調解失敗,則繼續訴訟

3、如果不存在借錢不還的情形,或者證據不足的,債權人敗訴的,不能拿到錢。不一定債權人起訴就能勝訴,還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有債權存在,並且債務人存在不履行債務的情況。這時候就需要足夠的證據,比如借條、證人證言,錄音等證據。如果債務人沒有錢履行債務的,可以待債務人有錢後再要求其履行債務。

二、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錢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錢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錢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 付款付息憑證。

借錢不還,起訴往往是債權人無可奈何後,最好的辦法。要注意的是借錢不還起訴有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當事人需要在三年內提起訴訟,否則喪失勝訴權。借錢不還起訴後,如果當事人勝訴,可以向法院要求債務人履行判決,不履行判決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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