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辦案流程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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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辦案流程是怎麼樣的

律所辦案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諮詢

1、傾聽當事人陳述案情。

2、針對當事人含糊不清之處提問,以便更好地瞭解案情。

3、合理地分析案情,説明勝訴的可能性。

(二)收案

1、律所案件收費(不同律所有不同收費標準)

2、收案審批。填好收結案審批表,報領導審批。

3、委託須知、辦案質量監督卡(含存根聯)交委託人過目後簽字或蓋章。

4、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一式二份。

5、委託人授權

委託人寫授權委託書或律師替委託人起草授權委託書,委託人過目後簽字或蓋章。委託人個人的,讓其交身份證複印件;委託人是單位的,讓其交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證明。

6、收費。收取委託人律師服務費後,律所開律師服務費收據交委託人。

(三)辦案

1、製作法律文書

委託人是原告的,製作起訴狀,委託人是被告的,製作答辯狀。

2、調查收集證據

讓委託人提交已有的相關證據,如: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 律師調查取證。調查收取證人證言,公安筆錄、檔案記錄等。

3、立案(代理原告)。

代理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律所公函、授權委託書、起訴狀、證據目錄及相關證據,法院立案審查,審查通過後立案,然後簽發受理案件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

4、收到出庭通知書。實際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當天就簽發出庭通知書,有的則要過一段時間後簽發。

5、製作代理詞。

6、參加庭審。

首先,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

然後,審判長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若當事人不申請回避,則繼續開庭。一般先徵求雙方當事人意見,看是否願意調解。若雙方當事人願意調解,則進入調解程序。若不願意,則繼續開庭。先由原告方主張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然後由被告方答辯。

接着,審判長宣佈進入法庭調查。先由原告方舉證,然後由被告方質證。幾輪後,原告方舉證完畢後,由被告方舉證,原告方質證。雙方舉證、質證都完畢後,則法庭調查結束。

法庭調查階段的舉證、質證最重要,影響到法庭的採信,關係到訴訟的成敗!因此,舉證要周詳,質證要充分,不可有絲毫的馬虎。正所謂“細節決定成敗”,的確如此。

接着,法庭調查結束後,審判長歸納爭議焦點,然後進入自由辯論階段。在法庭調查的基礎上針對爭議焦點進行自由辯論。先由原告方陳訴理由,運用“邏輯三段論”,闡明自己的觀點,支持自己的請求。被告方則反駁原告方的觀點,反對對方的請求,維護自己的利益。接着,被告方主張自己的觀點,陳訴理由,原告方反駁。幾輪互相辯論後,自由辯論結束。

接着,法庭辯論終結,進入最後陳述階段。由審判長按照原告方、被告方的先後順序徵詢雙方最後意見。原告方最後陳述完畢後,被告方陳述。

最後,開庭審理結束,等待法院依法做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及時判決。

(四)判決出來,整個一審律師代理就結束了。

(五)及時歸檔總結。

以上內容就是小編針對“律所辦案流程”給大家做的相關總結。律師事務所在辦理案件時候通常都是從諮詢服務開始,瞭解當事人的需求是做好案件的關鍵。其次,律所在辦理案件的時候會通過對該案件一系列的分析對當事人作出一些建議。至於訴訟與否,掌握在當事人自己的手中。還有相關問題想要了解的,您還可以諮詢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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