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履行售後保障責任的後果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對於售後服務的這件事情就算是站在商家的角度上來説也是非常重要的,相信想要長久經營下去的商家都應該明白的一個道理就是做生意最關鍵的就是在於回頭客的,如果不注重售後保障責任的話那等於是一次性的生意。下面我們將從法律的角度上來探討一下拒絕履行售後保障責任的後果是什麼?

拒絕履行售後保障責任的後果是什麼

一、拒絕履行售後保障責任的後果是什麼?

1、判定商家確實應該承擔退貨退款等售後保障責任但商家拒絕承擔的,商家須承擔退貨退款等售後保障責任;

2、判定商家確實應該承擔七天無理由退換貨售後保障責任但商家拒絕承擔的,商家須承擔七天無理由退換貨售後保障責任;

3、買家選擇支付寶擔保交易,但商家拒絕使用的,商家須使用支付寶擔保交易;

4、商家拒絕提供或者拒絕按照承諾的方式提供發票的(特定商品除外),應繼續履行交付發票的義務。如商家沒有按時向天貓開具積分發票,有權按發票金額的30%收取違約金;

二、售後保障責任

三包責任範圍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説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準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説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消費者維權投訴找哪個部門?

目前,我國受理產品質量問題的部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消費者協會、企業主管部門、商檢部門和人民法院。

國務院在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方面,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明確分工如下:

1、在生產、流通領域中,凡屬產品質量責任問題,均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所屬各級質量技術監督機構負責查處;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協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配合。

2、在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發現生產、經銷摻假產品、冒牌產品的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查處,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配合。

3、在市場上倒賣、騙賣劣質商品的行為,凡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現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查處;需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協助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協助。凡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發現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查處;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協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協助。同一問題,不得重複處理。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於商家來説,如果拒絕履行售後保障責任的話,消費者是有權利要求商家退貨並且退款的,這裏的售後保障責任主要是包括商品在規定的保修期之內商家卻不履行維修的義務,或者是經過維修以後仍然不能夠滿足消費者的需求等這些情況。因為商家拒絕履行售後保障責任而給消費者造成了某些比較嚴重的影響的話,國家有關機構甚至會對商家進行罰款。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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