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走私文物罪是以什麼標準量刑的?
一、《刑法》中走私文物罪是以什麼標準量刑的?
1、行為人構成走私文物罪既遂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3、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4、若是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5、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
【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製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各款的規定處罰。
二、走私文物罪與倒賣文物罪有何不同
1、犯罪客體不同。
走私文物罪的犯罪客體是國家對外貿易管理秩序,倒賣文物罪侵犯的是國家對文物的保護和管理秩序。
2、犯罪對象不同。
走私文物罪的對象是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包括珍貴文物和其他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倒賣文物罪的對象是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
3、犯罪客觀方面不同。
走私文物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倒賣文物罪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文物保護法規,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的行為。
4、犯罪主觀方面不同。
走私文物罪不要求行為人具有特定的目的,倒賣文物罪要求行為人必須以牟利為目的。
走私文物行為首先是一種違法行為,其次情節嚴重的是屬於犯罪行為。將會按照《刑法》第151條當中規定的走私文物罪對此進行處罰,一般情況下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來處罰,但不排除有一些情節比較嚴重的,將會按照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來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