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罪偵查期間諒解會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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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姦罪偵查期間諒解會判刑嗎

強姦罪偵查期間諒解會判刑嗎

可能會判刑,強姦罪如果在偵查期限嫌疑人對被害人進行諒解的,會不會判刑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犯罪情節輕微的,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但是因為強姦罪是刑事案件,一般還是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強姦罪偵查期間諒解,如果證明犯罪情節輕微,可以不判刑。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二、強姦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即婦女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正當性行為的權利。犯罪對象是女性。

(2)犯罪客觀方面

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於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狀態,或利用婦女處於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乘機實行姦淫的行為。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年滿十四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男子。女性能否成為強姦罪的犯罪主體有待進一步明確。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具有姦淫的目的。

三、強姦罪的行為內容有什麼

(1)結果行為:正常意義上的性交行為。

(2)手段行為:違背婦女意志。違背婦女意志的表現:行為人必須採取某種足以使婦女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手段,即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罪手段行為必須達到使婦女明顯難以反抗的程度)。

1、對象:被害婦女。如果暴力手段針對阻止其實施強姦行為的第三者,構成其他犯罪(故意傷害罪等),數罪併罰。

2、內容:直接對被害婦女採取毆打、捆綁、堵嘴、卡脖子、按倒、故意傷害等危害人身安全或人身自由,使婦女不能反抗的手段。

認定強姦罪之後,在偵查階段得到諒解也是會判刑的,但是如果能夠證明犯罪情節較輕,沒有造成嚴重損害的,可以不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符合強姦罪的構成條件,需要對行為人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項罪名在主觀方面存在故意犯罪行為,並且以姦淫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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