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種不適用訴訟時效範圍具體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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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種不適用訴訟時效範圍具體是哪些?

七種不適用訴訟時效範圍具體是哪些?

七種不適用訴訟時效範圍具體如下: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3、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4、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5、兑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6、基於投資關係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7、未授權給公民、法人經營、管理的國家財產受到侵害的,不受訴訟時效期間的限制。

二、過了訴訟時效法院還能受理嗎

1、超過訴訟時效只是喪失了勝訴的權利,但起訴權並未喪失,仍然可以提起訴訟。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2、訴訟時效的分類

(1)短期時效。短期時效指訴訟時效不滿三年的時效。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長期訴訟時效。

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

(3)最長訴訟時效

最長訴訟時效是指期間為20年的訴訟時效期間。權利被告分割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被侵害時計算,而非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時起算。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可以適用訴訟時效的延長,但不適用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中止等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可能為三年、四年、二十年,這些期間是法定的,當事人若是對此進行約定、只要約定與法律規定不一致就是無效的。根據規定,並非是所有的民事糾紛都有訴訟時效,諸如請求支付贍養費等的糾紛,就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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