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書樣本的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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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起訴書

民事訴訟書樣本的內容是什麼?

原告為自然人時起訴書格式

民事起訴狀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繫方式。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繫方式。

請求事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繫地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附:1.本訴狀副本×份(按被告人數確定);

2.證據××份;

3.其他材料××份。

原告公民在民事訴訟中訴訟前的準備階段要注意的事項:

一、訴訟的允許性:

一些民事性質的糾紛,根據法律規定,不能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1、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及《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定有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的,雙方的合同糾紛只能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不會獲得法院的支持。 2、土地權屬爭議案件。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單位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案件,由爭議土地所在地的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前述規定的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由鄉級人民政府受理和處理。

二、訴訟的可行性:

1、 收集、掌握證據的全面程度對訴訟結果的影響至關重要(因為訴訟的一般原則就是“誰主張,誰舉證”)

(1) 收集:主要要靠自己積極主動地去收集與案件事實有關聯的一切證據。其次,《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 :(A)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保存並須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 ;(B)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材料;(C)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基本情況、所要調查收集證據的內容、需由法院調查收集的原因及其要證明的事實

(2)掌握:保管好原件,一般情況下儘量出示複印件,以免原件丟失。

(3)民事證據的種類: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

2、瞭解對方當事人可能掌握的證據及對訴訟結果的影響; 3、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越詳細越好)(1)自然情況;(2)收入狀況;(3)財產狀況。因為可以考慮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民事訴訟書樣本並非是單一的,最重要的是當事人應該寫清楚民事訴訟中應當寫清楚的內容,包括原被告身份信息,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在提交證據的同時一定要查證屬實後再提交,應為證據是法官進行判決的重要依據,如果未提交全面或者提供虛假證據,那麼當事人都會在上面吃虧。更多詳細問題歡迎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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