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危险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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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经营危险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危险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如果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

市场管理秩序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的稳定、有序的经济状态,是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破坏了这种稳定、有序的市场秩序,不仅直接侵犯了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制度,而且会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对一个这种行为应当予以刑事制裁。本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而进行非法经营。过失不构成本罪。

其实非法经营罪是一个很概括的罪名,只要是在没有取得国家行政机关许可的情形下,擅自从事国家禁止、限制的生产领域的生产经营,该行为人就会被认定为犯罪,具体的领域包括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烟酒、化工材料等,都是国家严格限制准入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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