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133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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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33条全文

刑事法律指与刑事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当事人相关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罪的立案标准,当事人应该受到怎样的刑事处罚等等刑事辩护问题都可以在刑事法规中找到法律依据。所以了解基本的刑事法规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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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33条新旧对比


增加刑法133条[交通肇事罪]之一处罚情形除了原有的追逐竞驶、醉酒驾驶外,增加了严重超载、或超时行驶、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品危机公共安全等,都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原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133条之一是刑法修正案8增加的)

第133条是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这里面做出的最新改变就是增加了定罪原因的范围,超载超速运输危险物品等行为都可能引发交通肇事罪。也规定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于超载、超速、运输危险物品造成的后果有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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