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物权法第四十八条 来源:法律科普站 9.36K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谢谢。 《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物权法 知识产权 四十八条 知识产权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