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 交通索赔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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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交通索赔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的重要性

执行律师

王小华 李跃翔

当事人

王先生

案情简介

20216151350分许,在北京市朝阳区科荟路路南口,杨先生驾驶车牌号为京xxxxxx的小型轿车由南向东行驶,王先生骑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杨先生车前部与王先生车左侧接触,王先生连人带车摔倒,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接触部位损坏,王先生受伤。

案件分析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中杨先生承担全部责任,王先生无责任。经司法鉴定,王先生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为18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90日。当事人不满保险公司只赔偿9000余元误工费委托我所代理维权,诉讼请求为:判决被告赔偿王先生医疗费2223.90元、后续治疗费1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00元、营养费4500元、护理费15600元、误工费126758.03元、交通费1000元、残疾赔偿金16303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诉前鉴定费4400元,以上共计338217.93元;请求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处理结果

1.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王先生各项费用共计307225.93元;

2.杨先生赔偿王先生鉴定费4400元;

3.案件受理费6373.27元,王先生负担501.09元。赔偿已履行完毕。

律师寄语

如果您也面临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交通律师建议您:

1、想要维权,最有效的途径就是要及时咨询、委托,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律师越早介入对当事人越有利。律师依据专业的法律知识,不仅可以帮助当事人处理棘手的难题,更重要的是依据法律综合分析案件,制定案件办理方案。

3、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交通索赔委托律师来调查取证非常关键。交通律师主要是围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三性来紧扣证明目的来帮助当事人准备证据。具体到本案中王先生这个案子当事人自行准备的证据一个是没有头绪 ,二来是于己不利,保险公司开始就只打算给9000块钱的误工费,后来经过律师给分析协助,拿到了12万的误工费。当事人自己准备证据往往无法真正做到趋利避害,专业的律师能够指导当事人完善证据,让案件走向朝着于己有利的方向发展,最终我方的诉请得到了全额支持,得到了当事人和法官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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