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限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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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限是怎样的?

在实际生活中,房屋租赁是一个很常见的现象,为了方便工作,外出务工的人们常常会选择租赁房屋。那么,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房屋租赁期限是怎样规定给的?现在,本站小编将在下文就该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关地法律问题。

法律对房屋租赁期限的规定: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相关法律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房屋租赁期限是怎样的法律解答。根据上文可知,房屋租赁期限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此外,无论是定期租赁还是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如果你对房屋租赁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联系我们本站,我们将尽快为您提供相应地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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