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兌結算要注意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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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兌是匯款人委託銀行將款項匯給收敦人的結算方式。匯兌便於匯款人向異地的收款人主動付款。單位和個人的各種款項的結算,均可使用匯兌結算方式。匯兌分為信匯和電匯兩種,電匯的匯款速度比信匯快,匯款人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使用其中之一。匯兌結算的基本規定如下:

匯兌結算要注意些什麼?

匯款人到銀行簽發匯兌憑證,在匯兌憑證上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1)表明“信匯”或“電匯”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委託,即匯款人對於匯款不得有任何限制付款的條件;

(3)確定的金額;

(4)收款人名稱:

(5)匯款人名稱;

(6)匯入地點、匯入行名稱,

(7)匯出地點、匯出行名稱,

(8)委託日期,指匯款人向匯出銀行提交匯兌憑證的當日,

(9)匯款人簽章(或簽名)。

欠缺上述記載事項之一的,銀行不予受理

匯兌憑證所記載的匯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如果其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的,必須記載其帳號:沒有記載的,銀行不予受理。

如果款項是匯給個人的,即匯兌憑證上記載收款人為個人,收款人需要到匯入銀行領取匯款的,匯款人應在匯兌憑證上註明“留行待取”字樣,對於留行待取的匯款,需要指定該單位的某個收款人領取的,還應註明收款人的單位名稱;信匯憑證上指明憑收款人的簽章領取的,應在信匯憑證上預留收款人簽章。

匯款人如果限定所匯款項不得進行轉匯時,應在匯兌憑證的備註欄內寫上“不得轉匯”的字樣。

匯款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需要在匯入行支取現金的;應在信匯或電匯憑證的“匯款金額‘大寫欄內,先填寫”現金“字樣,後填寫匯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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