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按年繳納的如何確定期限?
我們知道,除農村土地外,對於其它國土資源土地的使用,都是需要交納一定的土地使用稅的。另外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都應當依據約定的期限交納土地使用稅。那麼,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按年繳納的如何確定期限,應納稅額是怎樣的?下面由本站小編為大家進行解答。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開徵範圍的土地為徵稅物件,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標準,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資源稅。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按年繳納的如何確定期限?
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三、應納稅額是怎樣的?
(一)計稅依據
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1、凡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出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注意:稅務機關不能核定納稅人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
(二)稅率
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稅率。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標準具體規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適用稅額
於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按年繳納的如何確定期限?通過了解可知,如果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按年交納的,則其期限是由當地的政府確定。另外,對於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多少,一般與土地的使用面積等因素有關,土地使用的面積越大,那麼應交納的土地使用稅就越多。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