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眾鬥毆被批捕了要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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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眾鬥毆被批捕了要判刑嗎?

一、集眾鬥毆被批捕了要判刑嗎?

集中鬥毆被批捕是不一定會被判刑的。

1、是否會判刑是需要跟進所犯的罪行來判定的,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檢察院提起公訴時間是在公安機關移送案件的一個月內,複雜的情況下會延長半個月,因此最長是45天內會提起公訴,法院如果適用簡易程式的話,判刑時間是在二十日以內,最長不會超過一個半月。

3、具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如下:

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 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2)第二百一十四條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擴充套件資料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罪。

2、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為社會秩序,包括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單位的工作、生產、營業、教學、科研等秩序,公共場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眾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為了擾亂社會秩序,明知沒有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威脅,卻加以編造,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恐怖資訊而加以傳播。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4、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傳播編造的恐怖資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鬥毆的行為不僅是對自己人身的傷害,而且如果涉及到其他人還會因為傷害了別人給他人和社會造成不好的影響,所以只要集中鬥毆基本上都會首先用批捕的形式被控制住,但是至於最後會不會被判刑還是需要結合實際的惡劣後果來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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