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聾司法鑑定有什麼需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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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聾司法鑑定有什麼需注意的?

法治社會越來越講求證據,而隨著科技的進步,各種偵察和鑑定科技也開始發展規範化,在涉及經濟賠償的糾紛中往往雙方會對傷情有爭議,這就需要一個專業的司法鑑定機構來進行鑑定,例如以耳聾司法鑑定為例,如果我們要申請耳聾司法鑑定,我們要注意什麼呢?

首先要注意司法鑑定合法性原則,是指司法鑑定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它是評斷鑑定過程與結果是 否合法和鑑定結論是否具備證據效力的前提。

這一原則在立法和鑑定過程中主要體現為:鑑定主體合法;鑑定材料合法;鑑定程式合法;鑑定步驟、方法、標準合 法;鑑定結果合法五個方面。

1、司法鑑定機構必須是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經過省級以上司法機關審批,取得司法鑑定實施權的法定鑑定機構,或按規定程式委託的特定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必須是具備規定的條件,獲得司法鑑定人職業資格的執業許可證的自然人。

2、司法鑑定材料主要是指鑑定物件及其作為被比較的樣本(樣品)。鑑定物件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法律未作規定的專門性問題不能 作為司法鑑定物件。如我國現階段對司法心理測定(俗稱測謊)、氣味鑑別(警犬鑑定)等尚未作為法定鑑定物件,其鑑定結論不能作為證據。而且鑑定材料的來源 (含提取、儲存、運送、監督等)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

3、鑑定程式合法性,包括司法鑑定的提請、決定與委託、受理、實施、補充鑑定、重新鑑定、專家共同鑑定等各個環節上必須符合訴訟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

4、鑑定的步驟、方法應當是經過法律確認的、有效的,鑑定標準要符合國家法定標準或部門(行業)標準。

5、鑑定結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現為司法鑑定文書的合法性。鑑定文書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文書格式和必備的各項內容,鑑定結論必須符合證據要求和法律規範。

在符合上述規定後,向由鑑定資格的司法鑑定機構提出申請,然後按照鑑定流程,機構根據傷者的實際情況按照《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進行鑑定,下附鑑定表:

5.3聽器聽力

5.3.1 重傷一級

a)雙耳聽力障礙(≥91dB HL)

5.3.2 重傷二級

a)一耳聽力障礙(≥91dB HL)。

b)一耳聽力障礙(≥81dB HL),另一耳聽力障礙(≥41dB HL)。

c)一耳聽力障礙(≥81dB HL),伴同側前庭平衡功能障礙。

d)雙耳聽力障礙(≥61dB HL)。 e)雙側前庭平衡功能喪失,睜眼行走困難,不能並足站立。

5.3.3 輕傷一級

a)雙耳聽力障礙(≥41dB HL)。

b)雙耳外耳道閉鎖。

5.3.4 輕傷二級 a)外傷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癒合。

b)聽骨骨折或者脫位;聽骨鏈固定。

c)一耳聽力障礙(≥41dB HL)。

d)一側前庭平衡功能障礙,伴同側聽力減退。

e)一耳外耳道橫截面1/2以上狹窄。

5.3.5 輕微傷

a)外傷性鼓膜穿孔。

b)鼓室積血。

c)外傷後聽力減退。

根據以上的司法鑑定規則,我們可以知道,做耳聾司法鑑定要嚴格按照司法鑑定的程式來進行,而且也是有時間的限制的,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鑑定結果的準確性與有效性,而且耳聾司法鑑定根據當事人的受傷程度不同,鑑定的結果也不相同,我們應該尊重司法鑑定的結果,根據司法鑑定的結果來確定賠償金額等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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