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中鑑定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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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中鑑定事項有哪些

法院如果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發現案件中有很多的證物需要進行更加細緻的判斷時,這時是會選擇進行司法鑑定,因為司法鑑定可以更好地確定證物的真偽以及對案情的判斷,但是司法鑑定中鑑定事項有哪些呢?下面和本站的小編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司法鑑定中鑑定事項有哪些

文書司法鑑定,主要包括:筆跡真偽鑑定、圖章真偽鑑定、檔案形成時間鑑定、檔案製作工具鑑定、偽造檔案鑑定、紙張及筆墨成份鑑定等,具體鑑定如下:

(一)筆跡真偽鑑定:

對可疑檔案上的簽名字跡或書寫字跡是否為當事人所寫進行鑑定。

要求:

1、原則上為原件,如確實無法提供原件。

2、樣本材料(當事人的簽名字跡或書寫字跡材料)原則上為原件。樣本材料中的簽名字跡或書寫字跡與檢驗材料中的簽名字跡或書寫字跡應為同一時期(同一年,或上下相差二年為宜,特殊情況下,可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再作具體分析)。

3、樣本材料中的書寫字跡與檢驗材料中的書寫字跡兩者必須要有相同的字跡,原則上相同的字跡越多越好。

(二)印章印文真偽鑑定

對可疑檔案上的印章印文真偽進行鑑定,在鑑定中需要注意的是:

1、檢驗材料原則上應為原件,且印章印文要清晰完整

2、樣本材料應為原件,樣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與檢驗材料中的印章印文應為同一時期(同一年,或上下相差二年為宜,特殊情況下,可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再作具體分析)。樣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要清晰可辨,樣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最好提供三枚以上。

(三)塗改、新增文書鑑定

對可疑檔案上的字跡或書寫內容是否存在塗改、新增等進行鑑定。

要求:檢驗材料必須是原件。

(四)印刷、列印、影印及傳真等檔案的鑑定

對可疑印刷、列印、影印及傳真等檔案進行鑑定。要求:

1、檢驗材料必須是原件。

2、要有相應的同時期樣本材料。

(五)列印字跡、書寫字跡與印章印文的時序鑑定

對可疑檔案上的列印字跡、書寫字跡與印章印文的時序進行鑑定,以判斷檔案的真偽。要求:檢驗材料必須是原件。

(六)印章印文形成時間鑑定

對可疑檔案上的印章印文形成時間進行鑑定,此類鑑定在文檢中屬疑難鑑定案件。要求:

1.檢材、樣本必須是原件。

2、樣本量充分。

(七)人像識別鑑定

對可疑人像進行識別鑑定。要求:

1、檢材中的人像最好是五官齊全的正面照,人像不能配戴墨鏡。

2、樣本中的人像應是五官齊全的正面清晰照片。

3、對檢材、樣本電子版照片不要轉換儲存格式,不要壓縮。

(八)不可見文字材料鑑定

對可疑紙張材料上是否有前頁書寫字跡的壓痕進行檢驗。要求:不要沾汙,不要用手直接拿取,不要擠壓,應放在物證袋中送檢。

(九)其它情況

上述提到的九種鑑定是在文書司法鑑定中經常遇到的,但也有一些鑑定是在上述鑑定中沒有提到的,只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而在鑑定筆跡的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提供原件以便鑑定機構能夠更好地來鑑定出來。而在其他的鑑定事項當中也要秉承著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來進行分析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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