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不出結果怎麼辦?
民事糾紛的過程中司法鑑定是非常重要的過程,司法鑑定對於大部分糾紛司法事件來說都是起到決定性作用的,一方面是賠償金額的決定,另一方面是對事件結果的認定。但是當前還有很多人對司法鑑定不瞭解,不知道司法鑑定的程式不知道司法鑑定所需的時間。那司法鑑定不出結果怎麼辦?
司法鑑定不出結果怎麼辦?
如果還在司法鑑定所需時間內的話我們應該耐心去等待,如果存在故意不進行鑑定或者是違法包庇情況的話,一定要及時檢舉上訴。
司法鑑定所需時間
一、鑑定若立即受理的,簽訂協議書之日後,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快的一週之內完成.
二、鑑定結論是訴訟時對因侵權受人身損害進行索賠的證據。雙方協商達不成一致的,可以起訴.
三、事後報警,因為過去的時間較長,若沒有證人或其他證據,交警很難作出公平公正的責任認定書。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 第十五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鑑定委託,應當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
第二十六條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證據有下列幾種: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六)鑑定結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司法鑑定所需的時間雖說是比較長的,但實際上要根據司法鑑定的程序來決定,如果司法鑑定程序快的話提前結束也是正常的,當然如果事情複雜有很多工作需要做的話也會有時間延長的情況,所以司法鑑定不出結果的還在時間之內的話,我們就應該耐心等待,當然如果是故意如此或者是其他違法情況,可以直接選擇上訴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