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限法條具有法律效力嗎?
一、刑事拘留期限法條具有法律效力嗎?
刑事拘留期限法條具有法律效力。刑事拘留的時間為14到37天。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至4天。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檢察院在7日內作出批捕或不批准決定。
二、哪些行為將會被進行刑事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與司法拘留的區別是什麼?
司法拘留,是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過程中,法院對於有嚴重妨礙訴訟行為的訴訟參與人以及其他人員採用的一種強制性手段。
刑事拘留與司法拘留的主要區別是:
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種預防性措施,它是針對可能出現的妨礙刑事訴訟行為而採用的;司法拘留則是一種排除性措施,是針對已經出現的妨礙訴訟活動的嚴重行為而採取的。
2、法律根據不同。刑事拘留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採用的;司法拘留則是分別根據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採用的。
3、適用物件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刑事訴訟強制措施,適用物件僅限於刑事案件中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適用物件是所有在訴訟過程中實施了妨害訴訟行為的人,既包括訴訟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
4、採用的機關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決定並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執行。
5、與判決的關係不同。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僅僅是對有妨害訴訟行為人的懲戒,與判決結果無任何關係。
6、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期限已於前述;司法拘留的期限則最長為15日。
我國對於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有著明確的規定的,一般拘留的期限是需要規定在14天至37天之間,如果案情特殊,或者是有其他的因素影響的,可以適當的將拘留期限進行相應的延長,但是一般也只能延長1至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