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幾年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6W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幾年

熱門城市:安陽律師   崇左律師   雲浮律師   丹東律師   無錫律師   周口律師   松原律師   儋州律師   新餘律師   河池律師

我國,只有銀行才具有存貸款的功能,其他任何人、機構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吸收公眾存款的話,那麼都是會構成犯罪的,即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此時肯定是要追究法律責任,那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幾年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幾年

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處罰。

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存款是指存入金融機構保管並可以由其利用的貨幣資金或有價證券,它是吸收存款的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的主要來源。根據中國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商業銀行、城鄉信用合作社等銀行金融機構可以經營吸收公眾存款業務,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非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及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則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業務。

本罪的犯罪物件是公眾存款。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本罪的行為方式主要表現為以下三大類:

(1)以非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擾亂金融秩序;

(2)以變相提高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擾亂金融秩序;

(3)依法無資格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業務的單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

3、犯罪主體

犯罪主體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既可以是一般單位,也可以是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必須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會造成擾亂金融秩序的危害結果,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過失不構成本罪。

對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通常滿足了立案標準後,那麼就可以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了。至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幾年,還需要區分實際犯此罪的是自然人還是單位,不同的主體,處罰是不同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遼寧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