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構成侵佔罪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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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嫌疑人構成侵佔罪如何處罰?

嫌疑人構成侵佔罪如何處罰

構成侵佔罪的,一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二、侵佔罪的自訴狀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自訴人(代為告訴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聯絡方式;

(二)被告人實施犯罪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後果等;

(三)具體的訴訟請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狀時間;

(五)證據的名稱、來源等;

(六)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絡方式等。

三、侵佔罪提起自訴的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和侵佔行為有直接的利害關係;

(二)屬於本院管轄;

(三)被害人告訴;

(四)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

四、侵佔罪提起自訴需準備哪些材料?

1、刑事自訴狀原件二份,證明被告有犯罪事實的證據材料影印件二份。

2、原告身份證影印件,被告身份證影印件或居委會、派出所出具的經常居住地證明。

3、原告有委託代理人的,須出具授權委託書,應有具體委託授權事項。公民委託的必須由本人簽名,委託公民代理的須由法院認可.

4、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原告的聯絡地址及電話)、證據目錄一式三份(列清單,寫明原件或影印件)。

侵佔罪的處罰標準需要根據犯罪嫌疑人侵佔的數額和相關的犯罪情節確定,而且,侵佔罪是自訴案件,只能由受害人準備相關的證明材料自行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方能夠取得自訴人的諒解,自訴人撤訴的情況下是可以免於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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