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特徵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2W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特徵是什麼?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特徵是什麼?

利用非法手段獲取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他人的各種資訊,或者被他人用於犯罪行為。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的行為。

本罪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情節嚴重有以下情形: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資訊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訊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訊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資訊五千條以上的;

(六)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準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

(十)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從中可以看到,基於不同型別公民個人資訊的重要程度,入罪標準各不相同;

其中,行蹤軌跡資訊、通訊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標準為50條

住宿資訊、通訊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標準為500條

以上兩項之外的其他公民個人資訊標準為5000條。

現在是網際網路資訊時代,個人的資訊很容易遭到別人的洩露,在購物或者是日常生活的很多方面,我們的身份證資訊還有電話號碼,資訊經常被他人知曉,所以一定要做好個人資訊的安全防範工作,避免遭受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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