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嚴重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7W
一、犯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嚴重嗎?
構成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的性質是很嚴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之一 【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違背本人生前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零二條 【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罪】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涉嫌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滿足什麼條件才能申請取保候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如果是強迫他人捐獻器官,可以按照故意殺人罪定罪,按照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定罪的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情況下,都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判處死刑的。器官捐獻是自願的,偷摘別人器官或強迫他人捐獻器官的行為,都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