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私闖民宅滋事怎麼判刑
一、嫌疑人私闖民宅滋事怎麼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經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毀損、汙損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屍鬧事,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強行侵入並封閉他人住宅,致使他人無法居住的;
5、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嚴重後果的。
三、非法侵入住宅罪的量刑規則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一條 【量刑的一般原則】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第六十二條 【從重處罰與從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第六十三條 【減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四、私闖民宅不構成犯罪怎麼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週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無論出於什麼樣的原因,公民都不能私闖民宅,並且在別人的家裡面尋釁滋事,但是私闖民宅私事是按照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的,並不構成尋釁滋事罪。判刑標準具體還要根據非法侵入住宅給他人造成的影響確定。